11月17日,記者從河南省發展改革委了解到,經審查、公示,鄭州賦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電力工程有限公司等66家企業被納入河南省第六批充電設施運營商目錄。同時,我省前六批294家充電設施運營商目錄也一并公布。
據了解,我省此前出臺的《河南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提出,充電設施運營商是指滿足一定條件、具備履行經營責任能力、在我省從事公共充換電服務和運營的法人企業。我省鼓勵有條件的自用、專用充電設施向社會公眾開放,向社會公眾開放的自用、專用充電設施,須委托納入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年度公布目錄的充電設施運營商負責運營。充電設施運營商可按照規定標準向用戶收取電費及服務費,充電設施運營商應將收費標準在服務場所顯著位置進行公示。
充電設置運營商需滿足哪些準入條件?
《辦法》給出答案。需經省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且注冊登記的經營范圍含有充電設施運營或服務,注冊資金不少于1000萬元;遵循國家及我省的充電設施運營和管理的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和服務標準,接受各級政府主管部門的安全監管;需有8名及以上持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的專職運行維護人員;需具備充電設施運營管理系統和智能服務平臺,具備數據輸出功能及數據輸出接口,能夠對其充電設施進行有效的監控和管理,對充電和運營數據進行采集和存儲;企業智能服務平臺應接入全省充電智能服務平臺;具備完善的充電設施運營管理制度。
充電設施運營商還應履行哪些責任?
包括向用戶提供狀態查詢、充電預約、充電導航、充電服務、費用結算及客戶咨詢與投訴等服務;所有運營的充電設施必須按要求向全省充電智能服務平臺提供實時信息;“十三五”期間每年新增充電設施容量不低于0.4萬千瓦,2020年前可正常使用的充電設施總容量不低于2萬千瓦;負責所運營的充電設施安全管理和維修,建立健全安全和維修管理制度,保持設施正常使用;根據新的國家、行業或地區標準對所運營的充電設施進行升級改造;與特許經營實施機構簽訂特許經營協議后,按照約定全面履行義務。
企業想申請充電設施運營商,流程怎么走?
《辦法》規定,符合準入條件的充電設施運營商應經由注冊地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向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提出申請,按規定提交相關資料,并作出履行相關責任等信用承諾。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通過本部門門戶網站等媒體,將充電設施運營商是否滿足準入條件的信息、相關資料和信用承諾向社會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納入年度公布目錄并實行動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