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女士說,她和孔先生認識10多年了,但最近兩人的感情卻走上了陌路。兩人經常會為一些事情產生隔閡,生活中的吵吵鬧鬧也變得頻繁起來。魏女士:“他有一次帶孩子和一個女人去游泳,后來孩子就很不喜歡他”。
2015年8月15號當晚,就因為孩子不借充電器給爸爸這個導火索,最終爆發了兩個人的戰爭。隨后兩人便開始鬧離婚,甚至鬧到了法院。2015年12月1日法院審理了兩人的離婚案。魏女士表示,在這之前她認為簽字已經屬于離婚了,但是因為財產的問題法庭休庭,后來由于孔先生撤訴,這段婚姻還具有法律效應。但是魏女士如果要堅決離婚,要等半年后才能起訴。
魏女士:“我覺得他對我很好,20多年了沒有哪一個對我這么好,我愿意和他在一起,這事和他沒關系,真的沒有關系”。
魏女士:“ 我可以什么都不要,房子也不要,我要離婚,我要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