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8日,北京,歌手尹相杰非法持有毒品案朝陽區人民法院庭審現場。圖/CFP
昨天下午,北京警方通報,前日(12日)晚7時許,北京市公安局禁毒總隊在朝陽區某小區內,將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的嫌疑人尹某某(男,46歲,北京人,歌手)查獲。記者通過權威渠道證實,該歌手為演唱《纖夫的愛》的歌手尹相杰。
警方在現場起獲少量毒品及吸毒工具。經檢測,尹相杰尿檢呈苯丙胺類陽性。經初步審查,他對其吸食毒品及非法持有毒品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此前,尹相杰曾因涉毒被警方抓獲,并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今年7月24日,尹相杰獲釋,距前日被查獲不足四個月。
鄰居
“得知尹相杰吸毒后都覺得十分驚訝”
昨日下午三點,記者在尹相杰位于朝陽區天鵝灣北區的住所走訪了解到,該小區為高檔小區,樓內設施豪華。記者走訪尹相杰被抓前居住的房屋看到,其家大門緊閉。
附近鄰居透露,尹相杰已在此居住至少一年。他的人緣不錯,經常有朋友來訪。“尹相杰為人隨和,平時會與鄰居互相照應,幫忙簽收快遞。”鄰居介紹,尹相杰獨自居住,其母親經常來看他。
“看起來與電視上的樣子相差并不大,也沒有特別消瘦。”鄰居說,在電視上得知尹相杰吸毒后都覺得十分驚訝。此外,前天晚飯后看電視時,他們曾聽到有人到尹相杰家,但并不知是其朋友還是民警。
該小區西門入口處工作人員介紹,前天晚上七點多,警車從此門駛出。
據小區一家便利店老板介紹,尹相杰第一次被抓前,曾經常打電話訂貨,經常訂速凍餃子和青菜。每次送貨時,尹相杰都一個人在家,為人隨和,在被認出時友好地點頭,對送貨人說謝謝。但第一次被抓后,尹相杰再未訂過貨。
昨日,鄰居及小區保安均表示,尹相杰平時不常在小區出現,了解他的近況及消息大多通過電視等媒體。但在小區內見面時,尹相杰一般會友好地與他人打招呼。
“二進宮”
“毒齡”12年 曾連說三聲“以我為戒”
公開資料顯示,尹相杰,1969年2月15日出生于北京市房山區,歌手、主持人、演員。1993年,北京電視臺元宵晚會上,尹相杰因與于文華共同演唱《纖夫的愛》而出名。1995年下半年開始涉足影視表演,曾參演《雨天有故事》等電視劇。此外,尹相杰還曾涉足音樂創作、節目主持等領域。
去年12月25日,尹相杰因涉毒被警方抓獲,現場起獲冰毒等毒品10余克。尹相杰對吸毒事實供認不諱。
今年2月28日,尹相杰非法持有毒品案在朝陽法院開庭審理。法庭當庭作出判決,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尹相杰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以罰金2000元。判決后,尹相杰未提起上訴。
受審時,尹相杰坦承自己2003年開始接觸毒品,雖然斷斷續續接觸毒品十多年,但并沒有毒癮。“吸毒是因為工作量大,年底活動也多,也需要喝酒應酬,我為了醒酒,或者在工作時利用毒品熬夜。”尹相杰說,被抓時是為了醒酒并保證第二天活動質量而吸毒。
讓人記憶深刻的是,尹相杰曾在做最后陳述時誠摯道歉,并連呼三聲“以我為戒”。他說:“是觀眾朋友的愛在養育著我,現在我不僅沒有報答大家,還做出丟臉的事,我只想說一句抱歉!希望大家以我為戒、以我為戒、以我為戒!”
誠摯的道歉換來友人和部分觀眾的諒解。今年7月24日,尹相杰獲釋后,好友于文華曾鼓勵稱“他犯了錯誤,我認為改了就好了。也希望大家給他一個重新做人的人生路。”還與之一起做公益。
專家說法
若本次構成涉毒犯罪則累犯從重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葛磊介紹,若尹相杰持有的毒品數量達到《刑法》規定的定罪標準,則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量刑根據其所持毒品的種類和數量進行確定。
葛磊律師介紹,鑒于尹相杰此前曾因非法持有毒品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若本次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則是第二次涉毒犯罪,屬于累犯,應對其從重處罰。根據《刑法》規定,出現故意犯罪的行為,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若尹相杰所持毒品的種類和數量沒有達到《刑法》規定的定罪標準,則不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這種情況下,應根據具體情節,按《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對其進行拘留、罰款、社區戒毒或者強制隔離戒毒等相應處罰。
新京報記者 李禹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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