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鄰居栽種的柳樹影響了自己稻田采光,漢中一老人揮斧砍斷對方600余株苗木。11月4日,城固法院以黃某犯破壞生產經營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6個月。
7旬老人黃某因鄰居栽種的柳樹遮擋了自己田里水稻的光線,便與其協商,并通過村組織協調。多次協調無果后,黃某于2015年6月26日下午,用利斧將鄰居栽種的柳樹砍斷了600余株。經鑒定:有680株苗木被黃某毀壞,價值共計1.48萬元。案發后,被告人與受害人達成刑事和解協議,共賠付受害人1萬元,現已履行完畢。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對他人樹苗遮擋自己稻田采光產生不滿,用斧頭毀壞他人樹苗泄憤,其行為構成破壞生產經營罪。鑒于其賠償了受害人的經濟損失,有較好的認罪態度和悔罪表現,對被告人黃某適用緩刑,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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