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網傳署名為長沙匯豐置業有限公司董事的胡昶實名舉報民生銀行長沙分行原分行長及現任副行長受賄8000萬元。就此,民生銀行長沙分行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聲明稱,發帖內容與事實完全不符,是對該分行、該分行原行長及現任副行長個人的污蔑陷害。
民生銀行長沙分行稱,該分行原行長及現任副行長已經以個人名義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依法追究發帖人誣告陷害罪的刑事責任。該分行正與該發貼提及的相關方溝通協調,要求他們發表聲明,澄清事實,以消除對該分行以及該分行原行長及現任副行長的負面影響。
民生銀行長沙分行還表示,該分行、該分行原行長及現任副行長將保留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聲譽和合法權益的權利。
澎湃新聞翻查該傳聞信源發現,各家報道的舉報書均稱來自華聲在線,但澎湃新聞并未在該論壇查到相關內容。
根據網傳的“長沙匯豐置業有限公司董事胡昶的實名舉報信”內容,被舉報的是民生銀行長沙分行原行長曹瑜、現任副行長閔飛,舉報內容大致為:前述兩人在2013年12月審批一筆7億元貸款過程中,要求胡昶所在的長沙匯豐置業有限公司與民生銀行簽訂虛假“財務顧問服務協議”以便索賄2300萬元,期間還偽造了千足公司財務簽字;隨后兩名被舉報人又截留了貸款中的5700萬元,合計“索賄”達8000萬元。
“胡昶”在舉報信中稱,這導致長沙匯豐置業有限公司資金出現問題,致使現在該公司運轉停滯,數百業主起訴退房、鬧事上訪等一系列問題出現,而這中間主要相關人員就是匯豐置業的董事長曹茅盾,中國民生銀行長沙分行的原行長曹瑜(現已調重慶民生銀行當行長)和現任的長沙分行副行長閔飛。
在舉報信的末尾,“胡昶”自稱為長沙匯豐置業、浙江千足集團股東,不僅留下了手機號碼、身份證號碼,還特別備注“愿意承擔一切后果”。
澎湃新聞翻查最高人民法院網時發現,浙江千足集團有限公司在2014年10月9日至2015年9月10日期間共有過6次失信紀錄。隨機點開2015年9月9日的執行書后發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是“歸還借款1500萬元及利息”,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是“全部未履行”,但法院文書卻認定失信被執行人具體情形為“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截至發稿時,澎湃新聞未能撥通舉報信中的號碼,語音提示始終是對方已經關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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