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文的車
在澎湃新聞獨家報道40天后,湖南省公安廳宣布組建調查組調查涉嫌非法拘禁和猥褻女性的警察顧文。
從轄區派出所立案,到市公安局成立專案組,再到省公安廳組成聯合調查組,岳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警察顧文涉嫌非法拘禁和猥褻女性事件的調查級別,層層遞進。
11月9日,湖南省公安廳宣傳處官方微博@湖南公安宣傳 通報:湖南省公安廳黨委決定,由廳紀委、督察總隊、法制總隊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對岳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警察顧文涉嫌非法拘禁和猥褻女性一事開展調查。
40天前的9月30日,澎湃新聞獨家報道《網曝湖南警察毆打并欲性侵女子,警方:女方曾報案但尚未立案》:警察顧文被指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拘禁并試圖性侵女子趙某;趙某逃脫后報警,岳陽市洛王派出所卻以“公職人員不能隨便處理”為由拒絕立案。
此事經澎湃新聞報道以及當事人趙某的不斷申訴,10月9日(趙某已報案14天)下午,湖南省岳陽市警務督察支隊向澎湃新聞確認,顧文已被關禁閉7天,岳陽市洛王派出所已對其立案調查。
隨著媒體的持續關注,10月11日,岳陽市網絡文化建設管理中心官方微博@岳陽政務微博 通報:被執行禁閉后的顧文目前已停止執行職務,接受調查;岳陽市公安局已成立專案組開展調查,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行風監督員參與監督。
不過,這一處理并未令當事女子趙某信服。10月12日,趙某向澎湃新聞表示,經其暗訪得知顧文仍在單位,工作人員給出的解釋是“來單位反省”。
澎湃新聞就此再發追蹤報道后的第4天,@岳陽政務微博 發布了一份相對完整的通報:根據公安機關認定,9月24日兩人(趙某和顧文)爭執過程中,顧文沒有強奸行為;但顧文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侮辱、毆打他人、故意損毀財物行為成立,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機關決定對顧文的違法行為分別裁決、合并執行行政拘留二十日并處罰款壹仟圓整;顧文已于10月14日被執行拘留;經省、市公安機關調查核實,截至目前,沒有發現公安機關使用技術手段對趙某進行定位的行為,趙某所稱“民警用技術手段進行定位”的言論失實。
一個地級市普通民警的案件為何會引起省公安廳組建調查組,其中有何內情?
西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院長王周戶解釋稱,像這種逐層跨級調查的情況,一般是針對案件影響特別重大、性質特別惡劣,或者事情本身有其特殊性的案件;此事經新聞媒體持續報道后,事件的影響力在發酵擴大,辦案機關的輿論壓力在增加。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認為,湖南公安廳作出此舉可從以下多方面考慮:一是對民警執法過程中的行為規范化、高標準的體現;二是民警在執法過程中涉嫌違法違紀行為,在地方還是時有發生,如果從公安廳的角度出面處理,能夠顯示省公安廳對這件事的重視,同時也能對各地的公安機關、執法人員有一定的警戒作用。
馬懷德表示,類似這種跨級處理的情況以前也不少見;如果案件引起了上級的重視,上級就會成立督辦、調查組等展開調查,當然其中也考慮到地方機關可能存在包庇、不能盡職調查的情況;上級單位一旦介入,起碼給公眾放出一種信號,能保證公正處理,調查清楚及時給社會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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