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上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召開第十八次會議。
會議審議通過了《全國總工會改革試點方案》、《上海市群團改革試點方案》、《關于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等8項內容。
記者梳理發現,自2014年1月第一次中央深改組會議召開至今,21個月時間內,中央深改組會議共召開18次,審議及審議通過92份文件,即平均每隔1個多月就會召開一次會議。
平均一個多月開一次深改會
自2014年1月第一次中央深改組會議召開至今,21個月時間內,中央深改組會議共召開18次,審議及審議通過92份文件,即平均每隔1個多月就會召開一次會議。記者通過梳理每次的會議新聞發現,這92份文件雖然各有側重,但都直指改革中的“硬骨頭”。
習近平在第一次深改組會議中就曾指出,隨著改革不斷推進,對利益關系的觸及將越來越深,對此也要有足夠的思想準備。對改革進程中已經出現和可能出現的問題和困難要一個一個解決和克服,既敢于出招又善于應招,做到“蹄疾而步穩”。
法晚記者梳理發現,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已召開18次會議。這18次會議對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審議及審議通過了92份規則、方案、意見等重要文件,涉及到經濟、文化、司法等各個議題。
此外,在紀檢紀律方面,《關于加強中央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省(自治區、直轄市)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考察辦法(試行)》、《中央紀委派駐紀檢組組長、副組長提名考察辦法(試行)》等文件也獲得了通過。
關于財稅體制、戶籍制度、央企負責人薪酬制度、考試招生制度、環保督察、律師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方案、細化意見相繼出臺,并逐步實施。
法制晚報記者梳理發現,在92份文件中,司法改革的文件最多,達到了25份,其中包括《關于司法體制改革試點若干問題的框架意見》、《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試點方案》、《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等等。
在這些司法文件中,《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試點方案》、《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方案》、《設立跨行政區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試點方案》等文件,已經開始在各地實施。
比如巡回法庭試點方案,最高法在深圳和沈陽設立巡回法庭;北京等地設立知識產權法院;全國10省份就人民陪審員開展試點。(記者李洪鵬)
更多精彩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