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從化的3名男子連續兩個晚上,分別在家中、橋下和“斷頭路”上,對一名16歲的女孩進行輪奸。涉案男子中,最小的才15歲。近日從化法院對該案件進行審理,雖然被害人和被告人各執一詞,案件陷入“羅生門”,但法院最終判定證據交叉印證,認定3名被告人強奸罪成立,兩名成年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和10年8個月,未滿18歲的男子獲刑4年。
被騙出來聊天結果遭輪奸
去年11月5日晚11時左右,16歲的女孩小燕接到一個電話。來電的是其朋友,18歲的男子阿明,他約小燕出門聊聊天。
小燕出門時,阿明已開著摩托車在外等候,兩人聊了一會兒,阿明突然將小燕抱上摩托車,稱要到一個不冷的地方聊天。在一所小學門口,阿明接上15歲的小勇和24歲的文仔。4人同乘一輛摩托車,到文仔家中邊喝酒邊聊天。
喝完酒后,阿明示意文仔和小勇回避,二人就假稱買煙離開。這時阿明用手摸小燕的身體,并用言語和肢體試探她,試圖發生性關系,但遭到小燕的強烈反對。見商量不成,阿明強行與小燕發生了關系。
過了一會兒,阿明走出房門,小勇進來,坐在小燕床邊。小燕這才明白幾人騙她出來的目的不純,便大哭了起來。同樣,小燕拒絕與小勇發生關系,且哭聲越來越大,屋外的文仔沖進來,用手捂住小燕的嘴巴,抓住她的雙手,幫助小勇強奸小燕。
小勇離開房間后,面對激烈反抗的小燕,文仔用“再哭就拿刀砍死你”來恐嚇,阿明也威脅“再哭就不送你回家”。文仔得逞后,次日凌晨1點,阿明將小燕送回了家。
次日又被騙出輪奸噩夢再臨
由于害怕和羞恥,小燕沒有報警。可是事發不到24小時,噩夢再次來臨。
第二天晚上9點,阿明又給小燕打電話,約她出來聊天,當即被拒絕了。阿明開著摩托車到小燕家門口,又一次打電話,并承諾絕對不會再做出昨天的事。小燕相信了,又一次走出家門。
誰知,阿明將她帶到了一所小學附近的“斷頭路”,又一次將其強奸。
之后阿明打電話給文仔和小勇,幾人一起到了阿明的家中。隨后阿明和小勇去一間酒吧喝酒,只留下文仔和小燕在家中。出于恐懼,小燕試圖逃走,可被文仔強行拉住并發生性關系。
阿明回家后,擔心弄臟父母的臥室,就提議將小燕帶到附近的橋底再次強奸。之后三人又將小燕帶到了橋底,在強奸過程中,阿明對小燕又扇耳光又用腳踹。
幾分鐘后,小燕借口去方便,想用手機報警,不料被阿明發現。因為擔心被警察抓到,阿明等人將小燕送到她家附近,便駕車離開了。
到家門口,小燕打電話報警,幾日后三名涉案男子被公安機關抓獲。
庭審現場
雙方各執一詞 差點變“羅生門”
法院審理時認為,偵查機關審訊時三被告供述能相互印證
在公安機關報案時,小燕稱,第一天晚在文仔家中被三人強奸,怕家人知道此事,所以沒有報警。第二晚阿明承諾不會像前一天晚上那樣,自己才答應出來,但又被三人輪奸。其稱阿明曾威脅她,如果他們被警察抓了,就殺死其全家。小燕說,自己跟阿明只是朋友關系,不是男女朋友。
近日在從化法院的法庭上,阿明辯稱,其與小燕是戀人關系,雙方自愿發生性關系,且沒有與另外兩人商量要強奸小燕。
小勇的辯護人則稱,小勇沒有強奸過小燕,強奸行為是阿明和文仔所為,小勇只是從犯。文仔也辯稱,自己與小燕是自愿發生性關系,不構成強奸罪。
從化法院方面稱,三名涉案男子在偵查機關審訊時,全都供述了一個相同的事實,即11月5日當晚想找個一名女性來發生性關系,也全都供述當時小燕并不愿意,他們通過恐嚇、扇耳光等方式與其發生了關系。
法院審理后認定,三人的供述能相互印證,且有被害人小燕的報案陳述,足以證實三人以毆打、強行按壓及言語威脅等手段對小燕進行奸淫,被害人小燕明確表示了不愿意,且有肢體反抗行為,故三人行為明顯違背了被害人小燕的意志。(文中出現人物均為化名)
法官提醒:
廣大女性在與男性朋友交往中要注意保護自己。一旦不幸強奸成了既定事實,對自己最好的保護就是在第一時間報警,便于警方搜集證據。如果不立即報警,犯罪現場就會發生改變,相關的證據也有可能消失,再找證據控告嫌疑人就比較困難。(記者張釗 通訊員劉佳星 張曄)
大洋網來源:南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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