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南昌10月28日電 (記者 王劍)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8日宣布,定于11月對江西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氣階梯價格實施方案進行公開聽證。聽證方案按照滿足不同用氣需求,將居民用氣量分為三檔,5人及以上的家庭,可持相關證明到燃氣公司營業網點申報增加配額。
記者了解到,江西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氣實行階梯價格的實施范圍,為城市燃氣管網向居民家庭供應的國家長輸管道天然氣。現在使用液化天然氣(LNG)或壓縮天然氣(CNG)供應居民家庭的地方,在LNG或CNG置換為國家長輸管道天然氣后,按本次聽證方案實行階梯價格。
聽證方案按照滿足不同用氣需求,將居民用氣量分為三檔:第一檔氣量,為月用氣35立方米及以下,即年用氣420立方米及以下;第二檔氣量,為月用氣35立方米以上—55立方米及以下,即年用氣420立方米以上—660立方米及以下;第三檔氣量,為月用氣55立方米以上,即年用氣量660立方米以上。
各檔氣量價格實行超額累進加價,其中:第一檔氣價,為當地現行居民生活用氣價格;第二檔氣價,為當地現行居民生活用氣價格的1.1倍;第三檔氣價,為當地現行居民生活用氣價格的1.2倍。
階梯氣價以年度為周期執行,氣量額度在周期之間不累計、不結轉。
居民家庭以當地燃氣公司安裝的戶表為計量計價單位。抄表用戶以實際用氣量為計量依據,智能卡表用戶以購氣量為計量依據。
聽證方案將居民家庭人口基數為4人。5人及以上的家庭,可持戶口本或暫住證和居住地社區證明到燃氣公司營業網點申報,經燃氣公司確認后,家庭人口每增加一人,第一檔用氣量每月增加5立方米,即年增加60立方米。超出部分執行第二檔氣價。
此外,對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暫不實行階梯氣價,氣價水平按當地居民第一檔、第二檔氣價平均水平執行,即現行居民生活用氣價格的1.05倍。
作者:王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