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中午,犯罪嫌疑人展某在住處被警方抓獲。 視頻截圖
12日16:00,伴隨著腳鐐的聲響,身背命案的逃犯展洋(化名),在兩名民警的押解下,出現在歷下區刑警二中隊審訊室。殺人后潛逃了11年,他坦言“我終于能睡著覺了”……
【歸案】被抓那一刻“我終于能睡著覺了”
戴著手銬和腳鐐的展洋留著一頭短發,失落的臉龐上也看不出太多波瀾,他穿著一件已被汗漬浸透的紫色T恤、下身穿著一條沙灘褲,腳上穿著一雙快磨破了底的拖鞋。4個小時前,在一個小旅館內,民警終結了他的潛逃生涯。
據辦案民警介紹,幾天前,有線人給他們提供線索稱,在醫院附近一小旅館內有一個身份不明的人,“那個人只說自己姓于,是長清人,其他什么也不說,很是可疑。”
12日上午,歷下警方立即對該小旅館進行摸排,發現這名自稱姓于的男子警惕性很高。警察離開旅館后,還被他跟蹤了很長時間,警方據此斷定,這名于姓男子肯定存在問題,接著組織民警繼續公開盤查。
12日中午,在該旅館一房間中,民警對該男子展開例行問話,“在問話過程中我們發現他神情緊張,臉上的汗也一直往下流。”
“知道為什么來找你嗎?”民警問。他遲疑了一下回答說,“我知道是什么事情了。”接著,他主動伸出雙手要求戴上手銬,并說別讓周圍街坊看見。民警說,男子來到中隊后,態度很端正,說出了自己的真實身份:展洋,平陰人,11年前殺人后畏罪在逃。
在審訊室,展洋說話聲音有些哽咽,“逃亡的11年里,每天都在煎熬中度過。被抓后,我終于可以能睡著覺了。”
【陳案】不想借錢被鄰居打反抗時拿刀捅了人
11年前,23歲的展洋在平陰一家工廠上班。為了方便,展洋在工廠附近一大院里租了一間房子。在這個大院同租的還有一個叫王強(化名)的人。
“2003年的時候,我跟王強就認識了,他有好幾個混社會的朋友,經常讓我出去跟他們一起吃飯喝酒,每次都是我付錢。平時他們沒錢花了還向我要錢,不給錢就打人。另外,我還要給他們交房租。”展洋回憶說,他當時每個月掙2700元錢,根本剩不下,想給家里寄點錢都是不可能的事。
展洋稱,2004年8月6日深夜,他和王強喝完酒回到出租房,王強再次向他索要200元錢,他拒絕后兩人發生沖突。“他拿起一塊磚頭要打我,我也忍不住了,從桌上拿起一把刀,根本沒在意磚頭拍在身上的感覺,瘋了似地捅了他六七刀。”此時,坐在審訊椅上的展洋不由得攥緊了拳頭。
展洋說,他在捅了王強后,立即沖出了房間,在路上還遇到了王強的女友,他也沒搭理。“我想讓我同學騎摩托車把我送到長清,但他沒敢干。事發那天晚上,我自己爬上了一輛水泥罐車,直接來到了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