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領事館的深圳出現了廣獲國內外認可的“民間領事館”,這是個新鮮事。這個“民間領事館”就是深圳國際科技商務平臺,它并不是一個法人機構,卻承擔著深圳乃至于全國科技商務對外交流并促成合作的重任。成立十余年來,該平臺已經成為“深圳創新模式”的重要內容之一。因此,這種創新的深圳模式目前正被國內多地所學習和復制。
深圳地處外事機構眾多的香港和廣州之間的夾縫地帶,雖然交通便利,卻沒有自己對外的直接交流窗口,這對于全球戰略而言,顯然是個短板。而創設深圳國際科技商務平臺,正是試圖將國際的科技創新資源整合和集聚到深圳發展,實現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彎道超速。
應該說,深圳國際科技商務平臺在四方面發揮了巨大的功能。
首先是集聚功能。深圳國際科技商務平臺通過集聚境外科技商務服務機構及具有國際性質的本地中介機構,進一步突破了傳統區域或地方性行業協會等中介機構服務功能的局限,目光瞄準的是全球的科技創新資源和經濟要素,具有更深遠的影響力。同時,平臺又通過入駐機構,引進和集聚了更多的國際先進技術和項目,促成本地及國內其他地區更多的科技交流和經濟合作,促使全球創新資源和創新要素向深圳流動和轉移,形成創新資源和創新要素的集聚效應。
其二是擴散功能。平臺利用進駐的境外機構,積極推進政府的“走出去”戰略,協助深圳及內地企業在境外設立類似機構,把國際創新資源和創新要素的利用擴展向世界,尋找出更多的創新源頭和創新市場,這使平臺超出了地域空間限制,向境外進行了輸出延伸。
其三是交流功能。深圳國際科技商務平臺的成立,打破了不同國家的組織、企業因為專業領域和時間的阻隔無法整合成為一個有效的整體的弊端,通過強化各方的溝通與合作,有效促進了創新要素和創新資源在全球范圍內的迅速流動。同時,平臺利用其代表政府的職能,負責把深圳及中國政府開放合作的意向和精神向有關外國政府組織、企業等傳送,表達了深圳及中國方面的交流合作愿望,同時又把境外有關的合作意向和精神向深圳及中國政府通報,逐漸形成信息網絡,促進創新和經濟活動的繁榮。
其四是共贏功能。隨著境內外越來越多的企業或機構加入到平臺的服務體系,建立起了服務和被服務的關系,平臺的共贏功能不斷得到激發。
立足自身現實,深圳在國內首創建立了國際科技商務平臺,這項舉措,使科技與商務結合,創新與市場聯動,整合利用全球科技創新資源以促進本地經濟和科技事業發展并創造新的經濟增長因素,深圳走出了一條富有啟示意義的道路。
(來源:科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