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地方黨政主要領導經濟責任將異地審計
全省縣委書記縣長5年內“輪審”一遍
廣東正積極探索縣級地方黨政主要領導經濟責任異地審計,并且在摸索總結經驗的基礎上,計劃明年在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各選取1個縣開展異地審計,爭取在未來5年內對全省119個縣委書記、縣長輪審一遍。
記者昨日從廣東省審計廳獲悉,自2001年廣東省率先在全國試點開展縣委書記、縣長同步審計以來,目前廣東省設有縣(市、區)的地級(以上)市,均已普遍開展縣委書記、縣長同步審計,積累了豐富的審計實踐經驗。
針對當前縣級地方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大多授權當地地級以上市審計局來開展的屬地審計所帶來的困難和不便,為進一步提高縣委書記、縣長同步經濟責任審計質量和效果,廣東省審計廳大膽探索,勇于創新。今年7月中旬開始,該廳選擇廣州從化、韶關南雄、江門恩平3個縣級市,嘗試開展縣委書記縣長經濟責任異地同步審計,采用 “六統一”方式(統一計劃、統一委托、統一組織、統一方案、統一管理、統一報告)組織開展審計工作,并制定了《廣東省縣級地方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異地同步審計試行辦法》,為提高縣級地方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質量進行了有益的探索。(記者賴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