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答應捐10萬元給基金會 未能兌現反被訴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發布時間:2015-11-27 15:04:45
原標題:一公司答應捐10萬元給基金會 未能兌現反被訴 企業為公益活動慷慨解囊捐贈一份愛心誠然可貴,但如若中途變卦食言,是否應承擔法律責任?11月17日,廣州市越秀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案件以雙方達成調解為結果。 廣州某科技公司自愿捐贈10萬元給某基金會,之后卻未兌現承諾進行捐贈,原告某基金會一紙訴狀將科技公司訴至越秀法院,請求判令其繼續履行捐贈義務。 2014年11月28日,廣州某科技公司與某基金會簽訂了《定向捐贈協議》:自愿捐贈10萬元給某基金會,作為資助安全宣傳活動和救助事故中困難群眾。 據基金會起訴書,協議簽訂后,該科技公司一直未向基金會支付協議約定的捐款。某基金會認為,捐贈協議成立后,不能撤銷,受法律保護,故訴狀將科技公司訴至越秀法院。 被告某科技公司在法庭上辯稱,因公司目前經營狀況不樂觀,嚴重負債,且公司唯一股東家庭發生變故,無法及時兌現捐贈款項。最后,雙方在法院的主持下握手言和,調解結案。 法官接受采訪時表示,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予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予合同,贈予人不得撤銷,受贈人可以要求支付。(記者方晴 通訊員朱曉惠、吳菲) (來源:廣州日報)
下一篇:國家禁毒委:吸毒群體向演藝界擴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