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案件,15日下午,蘭州張掖路城管執法人員在清理一名散發傳單的婦女時與其發生沖突,隨后,路過市民對城管人員進行圍毆,轄區派出所民警盧坤到場處理,再次遭到多名男子圍毆,最終民警掏槍后才逐步平息了事態擴大發展。隨后,該事件相關視頻在網絡上傳播開來。
16日,蘭州市城關區官方微博針對該事件做出情況說明,區委區政府責成相關部門迅速調查了解,還原真相,嚴懲打人者,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該事件發生后,警方成立專案組予以偵辦并查明,2015年11月15日中午1時30分,張掖路管理辦公室兩名城管執法隊員在步行街巡查時,發現曾警告過的兩名年輕婦女再次在步行街上散發廣告傳單,由于相關規定明確步行街內不允許散發廣告傳單,兩名執法隊員在勸阻無效后暫扣了其中一名婦女手中的傳單。
此舉引起了兩名婦女的不滿,并引發了爭執。隨后,兩人打電話叫來韓某某、喬某某等十多名親屬及同鄉對城管隊員進行了群毆,接到報警的張掖路派出所民警盧坤帶領兩名協警趕到現場制止時,也遭到多名施暴者毆打,臉部、頭部不同程度的受到襲擊,其中一名沖到前面的男子手中還拿著一根棒球棍,氣焰極其囂張,為避免現場失控和事態進一步擴大,民警盧坤在口頭警告無效后掏出手槍進行了制止,隨后派出所增援警力趕到后局面才得以控制。
警方在發布會上透露,該事件網傳視頻中,女子倒地一幕系故意所為,目的是為了引起路人的同情。該案涉案人員共計15位,截至目前已有10人到案,其中3名被警方抓獲,7人懾于法律的威嚴投案自首。
警方表示,毆打執法人員已經是妨害執行公務的犯罪行為,而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更是公開挑戰和蔑視法律存在的嚴重犯罪行為。
警方解釋,于2015年8月24日修定、11月1日開始實施的刑法(九),在277條妨害執行公務罪中專門增加了第五款即:暴力襲擊或威脅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妨害公務罪規定從重處罰。
目前,韓某某、喬某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1名涉案成員因不到法定責任年齡被訓誡后交由家屬領走,其他在逃人員的抓捕工作正在進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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