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警方通報,在這兩次專項行動中,全市經偵部門在工商、綜治等相關行政部門的配合參與下,出動警力3000余人次,出動綜合治理力量1000余人次,相繼收網并成功破獲成華“8.08傳銷案”、龍泉驛“9.21傳銷案”、新都“9.23傳銷案”、都江堰“劉小蘭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溫江“劉志勇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
據統計,2次行動共清查涉傳人員租住房屋500余間,搗毀傳銷窩點50余個,擋獲廣西、重慶、安徽、湖南、江蘇等地涉傳人員1600余人,其中刑事拘留140余人,逮捕49人,行政處罰、教育遣返1000余人。
成都警方提醒市民遠離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參與傳銷屬于違法犯罪行為,不但不受法律保護,還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希望廣大市民自覺抵制傳銷活動,共同防范和減少此類犯罪。警方同時也正告從事傳銷的犯罪分子立即停止犯罪行為,主動到公安、工商機關投案自首,接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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