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集團訴奧巴馬案達成和解
來源:新京報
發布時間:2015-11-06 03:53:43
新京報訊 (記者趙毅波)當地時間11月4日,三一重工(600031,股吧)集團在美關聯公司羅爾斯宣布,與美國政府達成全面和解,羅爾斯公司在美國俄勒岡州投資的風電項目可以自由轉讓。這意味著三一集團訴美國總統奧巴馬一案由此畫上句號。 2010年,為了進軍美國風電行業,三一集團在美國注冊成立了羅爾斯公司。2012年4月,羅爾斯公司在美國俄勒岡州投資4個風電場項目,并取得了該項目建設的所有審批和許可。2012年7月,羅爾斯公司和三一集團分別收到美國政府方面的禁令,以美國國家安全受到威脅為由,要求該項目停工。自此,雙方展開長期的法律博弈。 2013年10月,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做出初審判決,三一集團一審敗訴。隨后,三一繼續上訴。2014年7月,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回上訴法院做出判決,稱美國政府方面的這一禁令違反程序正義。美國政府需要向羅爾斯公司公開相關決定所依據的非保密信息,并給予中方公司在了解相關信息后回應的機會。 新京報記者自三一集團獲悉的和解協議條款顯示,羅爾斯公司撤銷了對奧巴馬和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的訴訟,美國政府也相應撤銷了對羅爾斯公司強制執行總統令的訴訟。羅爾斯公司可以將四個風電項目轉讓給羅爾斯公司選定的第三方買家。 和解協議還明確指出,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已認定羅爾斯公司在美進行的其他風電項目收購交易不涉及國家安全問題。 三一重工總裁向文波表示,“這是一個對雙方都有利的和解,是三一的勝利,也是美國司法制度的勝利。” 國觀智庫國際部總監彭立強對記者表示,經過這次案件之后,中國企業在美國有望迎來一個更加寬松的投資環境。“由于美國國內政治的影響,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對中國企業的審核力度比其他國家企業要大很多,此前它就否決了華為、中海油收購案。但此次案件對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敲響了警鐘,不能動輒以國家安全名義干擾中國企業的合法投資。”彭立強稱。 三一集團訴奧巴馬大事記 2012年4月 三一集團在美國的關聯公司羅爾斯公司收購完成了位于美國俄勒岡州海軍軍事基地附近的風電項目,并取得了該項目建設所有的審批和許可。 2012年7月至8月 羅爾斯、三一集團先后收到美國政府方面禁令,要求相關風電項目停工,并禁止轉讓,同時對被禁止項目無任何賠償。 2012年9月12日 三一集團與羅爾斯公司在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提起訴訟。 2012年9月28日 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發總統令,以涉嫌威脅美國安全為由,中止該風電項目。三一集團與羅爾斯隨后于10月追加美國總統奧巴馬為被告。 2013年10月9日 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做出初審判決,駁回了三一重工針對奧巴馬發出的總統令違反程序正義的訴訟請求,三一重工一審敗訴。 2014年7月15日 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作出判決,認為美國總統奧巴馬下達的總統令違反程序正義,三一重工二審獲得階段性勝利。
上一篇:30%城鎮居民養老經濟儲備不足
下一篇:A股回暖 投資者更需保持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