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廣州10月30日電 (陳啟任 李德坤)廣東省工商局30日通報,從11月1日起,在廣東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下稱“代表機構”)納入“三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范圍。
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是指外國(地區)企業依照《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與該外國(地區)企業業務有關的非營利性活動的辦事機構。
廣東自今年9月1日在全省推開“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實施“一照一碼”登記模式,將企業登記時依次申請、分別由工商、稅務等多個部門核發證照,改為一次申請、由工商部門核發一個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改革后,企業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不再發放。
時隔兩月,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也納入“三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范圍。
廣東省工商局稱,改革開放以來,代表機構為廣東吸引外商投資和促進對外經濟合作交流發揮了積極作用,此次擴大“三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覆蓋范圍,對于促進廣東代表機構發展將發揮積極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