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更新的處罰公告顯示,臺州銀行因違反反洗錢相關規定等12項案由被處以警告處罰,并罰款450.7萬元。
具體違法違規行為如下:
1、違反財政性存款管理相關規定;
2、違反金融統計管理相關規定;
3、違反賬戶管理相關規定;
4、違反清算管理相關規定;
5、違反貨幣金銀管理相關規定;
6、違反國庫管理相關規定;
7、違反征信管理相關規定;
8、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9、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
10、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
11、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
12、違反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管理相關規定。
陳元理對臺州銀行違反賬戶管理相關規定、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負有責任,被處以警告處罰,并罰款7萬元。
陳萬榮對臺州銀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負有責任,被罰款5萬元。
應光海、楊文輝對臺州銀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負有責任,被罰款2萬元。
陳衛民對臺州銀行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負有責任,被罰款1萬元。
周靈芝對臺州銀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負有責任,被罰款1萬元。
王益龍對臺州銀行違反清算管理相關規定負有責任,被處以警告處罰,并罰款5萬元。
圖源: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