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網站消息,近日人民銀行杭州中支開出罰單,針對臺州銀行“違反財政性存款管理相關規定”等八項違法行為,對該行警告并罰款450.7萬元。
(截圖自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網站)
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臺州銀行存在八項違法行為:1.違反財政性存款管理相關規定。2.違反金融統計管理相關規定。3.(1)違反賬戶管理相關規定;(2)違反清算管理相關規定。4.違反貨幣金銀管理相關規定。5.違反國庫管理相關規定。6.違反征信管理相關規定。7.(1)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2)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3)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4)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8.違反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管理相關規定。
針對上述違法行為,人民銀行杭州中支對臺州銀行進行警告,并處罰款450.7萬元。此外,臺州銀行7名有關責任人受到行政處罰:時任渠道管理部副總經理陳元理被警告并罰款7萬元,時任渠道管理部柜面渠道管理崗陳萬榮被罰款5萬元,時任村居金融部兼渠道管理部總經理應光海被罰款2萬元,時任法律合規部總經理楊文輝被罰2萬元,時任營業部總經理陳衛民被罰1萬元,時任路橋石曲支行行長周靈芝被罰1萬元,時任渠道管理部第三方支付管理崗王益龍被警告并罰款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