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更新的處罰公告顯示,廣發銀行太原分行因違反反洗錢相關規定等4項案由被罰154.4萬元。
具體違法違規行為如下:
1 違反金融統計管理規定;
2 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3.違反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
4.未嚴格落實信息使用授權審批程序
此外,該行共有2位相關責任人被罰,具體情況如下:
時任廣發銀行太原分行副行長,秦雷剛;時任廣發銀行太原分行營業部總經理,牛紅民,兩人均對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分別被罰款1萬元。
圖源: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
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