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老板,這臺燃氣灶屬國家明令淘汰的燃氣燃燒器具,你還在銷售,太危險了……”2月21日,達川區管村市場監督管理所執法人員在堡子鎮一店鋪檢查時發現該店鋪銷售的2臺家用燃氣灶具均無熄火保護裝置,涉嫌銷售國家明令淘汰的燃氣燃燒器具,執法人員現場予以扣押,并對涉事商家立案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檢查中,執法人員同步宣講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GB16410-2007《家用燃氣灶具》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經營主體要按照規定索證索票,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制度,不得采購和銷售無產品合格證明、無產品名稱、廠名、廠址和無強制性產品認證(CCC)等存在諸多不可控安全隱患的不合格產品。
執法人員溫馨提醒市民:GB16410-2007《家用燃氣灶具》規定:自2008年5月1日起生產的家用燃氣灶產品在每一個燃器上均應設置熄火保護裝置。無熄火保護裝置的燃燒器具在使用中意外熄火時,容易造成燃氣泄漏,極易引發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了你和家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請廣市民購買時一定要選擇到正規門店,選購大品牌的合格家用燃氣灶。
“我所將持續加強燃氣具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的力度,對轄區流通領域經營主體銷售的燃氣器具進行“拉網式”摸排,逐一登記,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以鐵的手腕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管村市場監管所相關負責人表示。(李光勇 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