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從市人社局獲悉,按照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到的健全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安全規范、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的部署,根據國務院關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逐步提高管理層次要求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安排部署,從2023年1月1日起,綿陽市將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統收統支的市級統籌。
據悉,目前,綿陽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縣級統籌,基金分散,基金保值增值和抗風險、保發放能力有待強化。養老保險遵循大數法則,統籌層次越高,覆蓋范圍越廣、參保人數越多,抗風險能力就越強,制度就越安全、穩定。
市級統籌后,以市為單位,實現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預算管理、責任分擔機制、經辦管理服務等方面統一,市政府承擔基金管理和待遇按時足額發放的主體責任。各縣(市、區)政府承擔本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屬地責任,主要做好政策執行、基金征繳、預算管理、財政投入、待遇核發、經辦服務、基金監督等工作。各縣(市、區)財政專戶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結余資金全部上收至市(州)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由市統一管理、統一使用、統一調度,確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綿陽市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由縣級統籌提升至市級統籌,有利于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實現基金保值增值,增強基金抗風險能力,推動綿陽市養老保險事業高質量發展可持續發展,確保綿陽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來源:綿陽市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