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財政部《關于2016年度部門決算工作的通知》(財庫 〔2016〕185號)文件要求,自治區財政廳高度重視2016年度部門決算編報工作,及時召開安排部署會議,制發《關于轉發<財政部關于2016年度部門決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財庫 〔2016〕122號)《關于2016年度自治區本級部門決算報送審核有關事項的通知》(新財庫 〔2016〕124號)等文件,根據自治區部門預決算管理的需要,新增附表4張,審核公式190余條,將審核端口前移,規范預算單位財務核算,使預算單位通過決算填報,發現日常核算存在的問題,強化部門決算數據的準確性。在嚴格執行財政部對2016年度部門決算要求的基礎上,自治區財政廳結合2015年度部門決算審核中發現的問題和2016年度編審重點難點,提出補充要求,印發各地區、各部門,確保自治區部門決算匯編工作順利開展。
2017年,自治區財政廳創新本級部門決算編審方式,首次成立部門決算匯審小組,由國庫處牽頭,邀請教育廳、林業廳、民政廳、農科院、高級法院、衛計委、黨校等單位經驗豐富的財務人員組成2016年度部門決算自治區本級會審小組,分期分組審核131家預算單位上報部門決算數據。截止3月1日, 已完成自治區本級131家預算單位的部門決算初審工作,正在進一步核對財政撥款、額度結轉等數據的準確性。
按照自治區部門決算工作安排,各地州市正在有序開展所屬縣市和地州市本級部門決算編審工作。 3月6日至3月10日自治區財政廳將組織開展各地州市部門決算匯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