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切實維護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權益,根據上級有關政策決定,阜陽市民政局、財政局聯合印發了《阜陽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規程》。新的操作規程立足阜陽市情,提出了一系列操作性較強、務實有效的創新政策。
一是實現城鄉統籌。《操作規程》規定了城鄉低保相同的制度安排和申請流程,實現了困難群眾申請低保的權利公平,從程序上消除了城鄉差異,確保低保救助的溫暖和關懷惠及城鄉所有居民。
二是量化低保標準。規定各市城市低保標準可按照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28-35%確定,農村低保標準可按照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35-45%確定。農村低保標準應與扶貧標準相銜接,2017年實現“兩線合一”。“兩線合一”后農村低保標準要按照量化調整機制科學調整,確保農村低保標準不低于按年度動態調整后的國家扶貧標準。
三是積極探索創新。根據國家低保政策的新要求、新趨勢,探索將生活困難、單獨立戶(靠家庭供養無法單獨立戶,可按照單人戶)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和因病支出型貧困家庭納入保障范圍,給予兜底保障。
四是規范工作程序。《操作規程》對低保申請受理、審核、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審批、公示、資金發放等各個環節的責任主體、辦理時限都進行了明確界定。并全面建立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民委員會干部近親屬獲得低保備案制度,從源頭上防止“關系保”、“人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