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是一種由政府承辦的社會事物,在社會經濟生活中舉足輕重。它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和采購管理的總稱,是落實政府重大政策目標的有效手段,是推動并實現政府消費行為市場化的重要途徑。
近年來,文山市始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政府采購原則,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實施條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4號)等法律法規,在加強財政支出管理,反對浪費,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制度建設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并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2016年,文山市共組織實施政府采購項目1589次,累計執行各類采購預算金額48151萬元,同比增長68%;實際采購金額44810萬元,同比增長69%,其中:貨物類實際采購金額17060萬元,工程類實際采購金額12305萬元,服務類實際采購金額15445萬元;節約財政資金3341萬元,節約率達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