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普陀區通過簡化審批程序、引入社會資本、完善補貼制度等措施,以機構和居家養老為主,積極構建養老服務保障網絡,進一步保障全區老人實現“老有所養”。
一是簡審批,降門檻。將民辦養老機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建設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按照“非禁即入”原則,降低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業準入門檻,縮短審批許可程序,并簡化對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設置和醫保定點的審批,目前全區已有民辦養老機構3家。
二是引民資,聚民力。引導民間資金進入養老市場,扶持社會力量采取承包、委托運營、合資合作等方式管理運營公建(公辦)養老機構和居家養老服務站,并對接收本市戶籍老人的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按不同條件給予床位建設補助,已累計支出416萬元。同時出臺政策支持社會組織或家政企業為養老機構和居家養老服務站提供護理、餐飲、保潔等專業服務。
三是分類補,強保障。將低收入的失能、失智、高齡、獨居等困難老人劃分為四類補貼對象,一類對象中機構和居家養老分別按當年度重度殘疾人托(安)養補助標準的全額和40%享受補貼,其余三類分別按一類補貼對象中居家養老標準的50%、25%、10%給予補貼。截至目前共發放補助674萬元,惠及458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