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財政支出的增長并沒有帶來普惠式的“全覆蓋”、資金使用效率不高、對支出缺乏有效監督、財政支出中群眾關心的問題公開不夠等問題,瑞金市采取四項措施,加強財政支出管理。
完善財政分配機制,發揮財政支出對收入的調節作用,更多的惠及中低收入者。建立規范化的轉移支付制度。進一步明確轉移支付的目標模式,推進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建設。同時形成包括農業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義務教育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環境保護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和社會保障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等在內的專項轉移支付制度。比如,增加種糧補貼、農資綜合補貼,實行糧食最低收購價,建立農村合作醫療、養老保險等專項制度。還有,政府加大棚戶區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主要解決的是城市低收入者住房問題。隨著時間的推移,將惠及更多的民眾。
改變現行的“以收定支”觀念,逐步過渡到“以支定收”,合理控制財政支出規模。這里的“支”是履行職能所必需的經費支出,“收”是財政部門通過預算批復核定的財政性資金收入,“收”和“支”相匹配,以滿足財政能夠充分履行職能為標準。有效控制財政支出規模,防止出現年終突擊花錢,不管這個支出是否能產生其應有的效應,只為完成年初下達的計劃而必須用掉多余的資金。通過預算引導支出目的和范圍,嚴格限制財政支出的用途。規范財政支出行為,對政府的財政支出做出明確規定,明確政府支出集中于公共物品的提供,而不是過多進入市場能夠有效運作的領域,政府才會節約并規范支出。
建立財政支出效益的預警、監控和評價體系,在各個階段對支出情況進行監督和控制,確保支出的公共利益目標得以實現。健全財政監督體系,明確財政監督主體的設置、職責、監督程序、監督方式和法律責任等,以保障財政監督工作的順利開展。徹底改變重收入監督、輕支出監督的傾向,對財政支出做到全方位、全過程的跟蹤監督,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提高違法行為的成本。
建立信息公開的暢通渠道,讓財政支出在陽光下運行。一是建立建全信息公開制度,逐步統一財政支出公開形式。建立“三公”經費公開的長效機制,制度監督和問責機制,使地方政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相關規定,建全完善地方信息公開制度,并對照信息公開制度的要求,督促下級各部門主動按信息條例的要求,做好信息的公開工作。二是建立信息網絡收集平臺,隨時統計各部門的“三公”支出信息。在網絡資源共享的信息社會里,更好運用信息網絡,簡化繁瑣的辦事環節,有效地提高財政和各部門的辦事效率,以達到信息資源的共享。三是細化預算編制,讓預算支出更詳細明了。政府細化如“三公”經費之類的編制和統計工作,以便信息的公開提供詳細的資料。四是統一各部門會計核算方式以及“三公”經費報表的統計口徑,加強對各部門會計人員的培訓管理,出臺一些規范性文件,減少各部門統計數據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