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鄉鎮站所管理體制改革后,鄉鎮財政所人財物下放到鄉鎮政府管理。自治區財政廳為增強鄉鎮財政部門依法理財意識,不斷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績效,提出“五個進一步明確”扎實推進鄉鎮財政資金就地就近監管,確保鄉鎮財政資金安全規范使用。
一是明確資金監管目標。明確縣、鄉、村三級監管部門工作職責,協調財政、民政、監察、審計等部門工作合力,充分發揮鄉鎮、村兩委“一線監管”作用,形成上下聯動、部門互動的推進機制,保證鄉鎮財政的各項資金嚴格按政策規范使用,確保資金使用效益。
二是明確資金監管范圍。對鄉鎮財政資金進行梳理,分為補助性資金、項目類資金、村級資金、行政事業經費四類,進一步明確鄉鎮財政所與農經站共同管理村級“三資”,強調新“一卡通”系統補貼發放管理、公開公示、抽查巡查等工作制度,做到財政資金在陽光下運行。
三是明確資金監管方式。根據資金的類別、上級財政部門的監管要求,采用適當的方式和形式進行監管,對涉及個人和家庭的補貼補助性資金,重點把握基礎信息數據的準確性和真實性,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基礎數據信息的收集、整理、核實、公示和建檔等工作,建立動態數據庫,將資金通過“一卡通”管理平臺實施監管。
四是明確資金監管責任。將縣市財政局、鄉鎮兩級配套的資金管理辦法、制度結合起來,將鄉鎮財政專項資金分為交通運輸、農林水利、扶貧開發、文教衛生等幾大類,大類下設明細項目,杜絕因賬目混亂、資金混淆不清而導致的擠占挪用現象,切實做到專賬核算、專款專用。
五是明確履職問責機制。按“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細化縣市財政局業務股室和鄉鎮財政所的管理職責和任務要求,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強化財政所作為“最后一關”的監管職能,明確鄉鎮財政所對項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監管責任,對項目支出嚴格財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