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統籌調度聚合力。強化內部溝通協調,按照“統籌協調、分工協作、各負其責”的原則,建立由局長任總召集人,分管副局長受局長委托負責具體召集,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聯席會議制度,為扶貧工作開展提供順暢的工作機制和有效的組織保障。
二是建立資金月報制度,加快運轉提效率。根據省財政廳的有關要求,威海市財政局建立支持脫貧攻堅資金投入情況月報統計制度,按月調度各區市投入情況,對中央、省、市、縣安排的專項扶貧資金及整合的行業扶貧資金情況和實際支出情況進行分類統計,督促加快工作進度,摸清投入底數,確保資金及時發揮效益。
三是建立資金監管制度,保障安全增效益。根據省級文件精神,經與市委扶貧辦協商,結合威海扶貧項目的實際情況,擬定了我市的扶貧資金具體監管辦法,對重點產業發展資金、金融扶貧資金、雨露計劃資金等做出明確規定;在實施程序上,對各區市在制定資金使用計劃、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公開信息、審批備案、組織實施、竣工驗收等方面進一步完善相關要求。同時,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積極配合審計等部門做好審計和專項檢查工作,建立扶貧資金違規使用責任追究制度,確保財政扶貧資金的安全高效運行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