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8日,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自治區本級2017年預算。根據《預算法》規定,財政部門應在二十日內向本級各部門批復預算。自治區財政廳積極組織開展2017年部門預算批復工作。截至2017年2月7日,已全部完成了自治區本級123個一級預算單位2017年部門預算的批復工作,并對做好預算執行工作提出八項具體要求:
一是要嚴格按照批復的支出預算執行。在年度預算執行中,基本支出嚴格按照批復的預算項目、科目和數額執行,不得擅自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項目支出要嚴格按照批復的項目、科目、金額和用途使用,未經批準不得自行改變項目內容,擴大使用范圍。對于預算執行中不可預見的增支項目,原則上通過調整部門預算支出結構或動用部門結余資金解決;其余原則上在編制2018年部門預算時再予以考慮。
二是要從嚴控制“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加強預算執行管理,動用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安排的“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要嚴格控制在部門預算批復的規模內,不得違反規定超預算或無預算支出。同時,除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外,年度執行中原則上不辦理預算追加。
三是要扎實推進預算績效評價工作。年度終了后4個月內組織實施上一年度預算績效管理項目績效自評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工作,并按時將自評報告報財政廳。同時,做好當年預算績效管理項目績效目標跟蹤監控相關工作。
四是要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預算管理。嚴格按照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組織實施政府采購,不得規避政府采購,也不得隨意改變政府采購項目預算。應按要求及時、準確地編制政府采購計劃,并按時上報政府采購計劃。采購項目經過“廣西政府采購計劃管理系統”備案后,方可組織實施政府采購活動。
五是要加強財政投資評審管理。建設工程項目要按照財政廳《關于印發自治區本級財政投資評審實施辦法的通知》(桂財辦〔2015〕70號)的規定進行投資評審。
六是要增強部門預算執行的均衡性。強化用款計劃管理,編報全年分月用款計劃并嚴格按計劃執行,當年預算原則上當年完成。
七是要全面推進預算公開。應當在財政廳批復部門預算后的20日內,準確無誤地在政府統一平臺門戶網站公開本部門的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
八是要及時批復所屬單位預算。根據《預算法》的規定,從財政廳批復部門預算之日起,15日內批復所屬各單位預算,并抄送財政廳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