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以信息化方式及時發現和糾正預算單位、代理銀行的違規支付行為,防范鎮級財政資金支付風險”的工作目標。青浦區財政部門與各鎮及代理銀行合作配合,經業務調研、系統建設、試點測試和全面推廣四個階段,于2016年10月8日,青浦區八個鎮的預算執行動態監控工作進入全面運行。
一是明確目標,細化工作內容。按照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和現代國庫制度的要求,明確鎮級預算執行動態監控內容,健全動態監控系統,完善動態監控方式,保障鎮級預算執行嚴格規范、財政資金使用合規透明。
二是明確職責、加強制度建設。強化依法監控,依據《青浦區區級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動態監控管理暫行辦法》管理規定,明確鎮級動態監控主體、監控內容、核查方式、違規處理等事項;根據監控工作內容和業務環節優化崗位設置,促進監控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三是擴展范圍,強化技術支撐。按照“一體化、標準化、智能化、自動化”總體要求,實施鎮級預算執行動態監控系統建設,充分利用預算指標、項目庫、銀行賬戶、用款計劃、資金支付、會計核算等數據信息,提高系統預警能力和分析水平,達到動態即時、智能預警、綜合分析等核心主體功能目標。
四是聯系實際,確立規則設置。通過對部分鄉鎮的意見征詢和15年鎮級單一賬戶體系執行數據分析,現鎮級動態監控體系預警規則在資金流向、流量和流速方面暫設定10項預警指標。最終確定以“大額提現”“支付用途可疑”和“受款人可疑”規則為監控重點,加強了對現金支出、“三公”經費、會議費、差旅費、培訓費五項資金支付行為的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