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縣政府采購不斷推進規范化運作,提高服務意識、增強政策水平、加強監督檢查等幾個方面,全面提升政府采購工作水平。
一、加強政府采購規范化管理。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加大每個工作環節的規范化管理力度,做好政府集中采購、非招標采購、協議供貨等行為的規范化管理。公開招標采購為主,其他采購方式為輔的原則。
二、強化服務意識,提高政府采購效率。要牢固樹立服務意識,提高自身水平。政府采購中心從工作性質上講是為采購單位服務的,要執行好集中采購目錄,發揮集中采購的優勢。
三、加強學習提高政策和業務水平。政府采購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要求從業人員必須有較高的政策和業務水平。全體政府采購人員堅持不懈的學習政府采購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政府采購規范性技術操作知識,全面準確掌握政府采購的政策和規定,以保證政府采購工作順利開展
四、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形成有效監督機制。為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運行機制,加強財政支出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對有關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購置已納入政府采購目錄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進行檢查,并對檢查出的問題,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