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12月下旬,嘉禾縣召開公車改革動員大會,全面布置公車改革事宜,并于2016年12月30日完成了全縣公車封存,標志著“公車特權”“車輪上的腐敗”成為過去式。
嘉禾縣公車改革辦公室明確各單位和部門在購車和用車方面的權限:在編在崗廳級以下公務員、參公單位管理人員和機關具有行政編制工勤人員全部參加車改;除保留必要的紀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車輛外,其他車輛一律參加車改。各單位要按照“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的原則,多途徑、最大限度安置司勤人員切實保障其合法權益,確保安置平穩有序。通過測算,實行公車改革后,全縣每年的公務交通支出至少節約7%,可極大減少在車輛購置、運營方面的經費開支,包括與公車司勤人員的薪酬開支。通過車改,可從源頭上杜絕少數部門、少數公務人員公車私用、超規格配備公車等不正之風,有利于遏制腐敗和行政資源的浪費。有利于公務人員利用公共出行方式,節能環保,有利于幫助一些公務員樹立正確的權力觀,以勤政、廉政的公務形象取信于民,密切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同時,嘉禾縣要求,各參改行政事業單位不能因為公車改革降低行政機關工作效率,不能以公務交通補貼名義變相發放福利,杜絕拍賣或政府采購過程中滋生的其他腐敗問題。
截至目前,嘉禾縣所有涉改單位都已完成車輛封存工作,在元月底將完成公車處置及人員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