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政府預算體系。按照新《預算法》要求,編制公共財政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確的政府預算體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預算與一般公共預算的統籌力度。
二是盤活財政存量資金。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對存量資金實行常態化、制度化管理。截止目前,盤活以前年度的一般公共預算、部門預算、專項轉移支付結轉資金3.946億元,其中,當年盤活存量資金0.286億元。
三是規范專項資金管理。根據上級要求,推進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加強專項資金管理,專項資金統一通過國庫單一賬戶直接支付。
四是公開財政預決算。進一步擴大范圍細化內容,將全縣各級財政及預算單位年度財政預算、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信息和年度決算信息向社會全面公開,按照時限,公開單位數占應公開單位數的比例100%。
五是推進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樹立績效理念,把績效考評作為預算編制的依據。對項目支出實行績效管理。對部門新增項目、調整項目和重點項目(20萬元以上)均填報《2015年單位項目支出預算申報明細表》,項目支出必須編制執行進度,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嚴格按照計劃的執行進度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