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江門財政結合2016年預算執行情況及我市推進中期預算編制和三年滾動預算需求,在上年盤活統籌存量資金的基礎上,多措并舉,繼續加大力度盤活統籌存量,落實壓減項目支出,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確保財政收支平衡。
一、狠抓不懈,落實盤活統籌存量常規性工作。為落實上級有關盤活統籌存量資金的部署要求,強化預算約束機制,我市本級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上級的要求,把盤活統籌存量作為一項常規性工作來抓。從2013年開始,按照有關要求開展盤活和消化財政存量資金工作,2015年市本級通過全面清理,共盤活存量資金10多億元,統籌安排有關項目支出以及調入2016年預算使用。
二、全面清理,全方位盤活統籌存量資金。一是對預計截至2016年底一般公共預算超過兩年以上的結余結轉資金,一律視作結余資金補充預算穩定調節金。二是對預計截至2016年底政府性基金累計結余結轉超過當年收入30%部分,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用于補充預算穩定調節金。三是對財政專戶非稅收入歷年結余調入預算統籌使用。四是對預算內和財政專戶暫存款進行梳理,經確認不需按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調入預算統籌安排使用。五是對項目已完成的結余資金,今年無法實施或因進度慢等原因預計今年不能支出的資金,以及預計截至2016年底部門結余結轉超過兩年的資金全部收回統籌。
三、強化約束,執行預算動態調整機制。結合上級加快財政支出進度、加強財政資金統籌使用的要求,實行預算執行進度與統籌壓減支出掛鉤,對今年部門預算1-10月執行進度偏慢的項目支出,除必須的運轉性項目和有充分依據確定在年底前要支出的以外,對截至10月底支出進度達不到80%的項目原則上按20%壓減;對10月底支出進度達不到50%的項目,按余額的50%壓減,對確定無法支出的項目,余額全部收回。
四、統籌謀劃,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收回統籌的資金除了用于解決當年預算減收造成的財力缺口,確保當年收支平衡外,結合我市2017年預算編制和三年滾動預算增支項目,補充預算穩定調節金及預留調入以后年度一般公共預算統籌使用。通過統籌盤活存量,既集中有限財力用于保民生、促發展,支持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領域,保障財政收支平衡,又切實提高了財政資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