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梅河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民生保障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不斷加大社會救助資金投入力度,強化資金管理,加快資金支出進度,優化資金使用效率,有效保障了廣大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
一、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支持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為確保城鄉低保對象生活水平隨經濟社會發展同步提高,從2016年10月1日起,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39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50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現行每人每年2,86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3,600元,分別提高了28.2%和25.9%。保障標準調整后全年預計支出城鄉低保補助資金9,500萬元,惠及3.3萬低保人群。
二、資助困難群眾參加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
一是市財政局籌集并撥付資金453萬元,資助全市35,152名城鄉低保及優撫對象參加新農合及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從根本上解決了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等困難群眾參合、參保問題,確保他們在治病后能得到及時的報銷補償。
二是為進一步鼓勵困難群眾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體現政府對困難群眾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優待政策,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吉政發[2014]29號)第四條第三款中“對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市、縣政府為其代繳不低于最低檔次標準的養老保險費”之規定,2016年撥付資金35.21萬元,為全市符合參加養老保險條件的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眾3521人,按我市最低參保檔次每人每年100元的標準代其繳費,為困難群眾解決老有所養的問題提供支持。
三、不斷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解治病之難。
為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切實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醫療權益,重新制定和出臺了《梅河口市醫療救助實施暫行辦法》。對救助政策予以及時調整,滿足大病群體的需求;不斷擴大救助范圍,提高救助標準,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因病致貧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納入救助范圍;對重點救助對象年度救助限額內,住院政策內自付費用救助標準為封頂線內全額救助;重點救助對象患有糖尿病等九種范圍內的慢性病且日常普通門診(含購藥)負擔較重者,實行每人半年500元基本醫療門診補助。重點救助對象患有27種范圍內的特殊疾病的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和住院治療所產生的合規自付醫療費用給予100%救助,不設封頂線。全年預計累計投入醫療救助資金1400萬元,累計救助15000人次。
四、加強資金保障,確保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落實到位。
為健全殘疾人權益保障制度,解決殘疾人特殊生活困難和長期照護困難,從2016年1月1日起,為困難殘疾人發放生活補貼,為重度殘疾人發放護理補貼,兩項補貼發放標準都為每人每月80元。全年預計發放殘疾人生活補貼人數為7,136人,發放金額為630萬元;發放殘疾人護理補貼人數為6,944人,發放金額為543萬元。
五、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我市農村危房改造工程順利實施。
梅河口市財政局在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的使用上,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在優先支持建檔立卡貧困戶、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和貧困殘疾人家庭貧困戶危房改造,適當向建筑節能示范戶傾斜的同時,整體推進全市農村危房改造工作。
我市2016年農村危房改造戶數為2400戶,計劃改造D級危房600戶,其中: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家庭390戶,一般貧困戶210戶。補助標準為:五保戶、低保戶、殘疾人貧困戶每戶補助4萬元;一般貧困戶每戶補助2萬元。計劃改造C級危房1800戶,補助標準為每戶最高不超過1萬元。全年預計支出農村危房改造資金3780萬元。解決了農村各類貧困人群安全住房問題,改善了人居環境。
以上各項資金的有效落實,進一步夯實了社會救助工作基礎,使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明顯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