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長沙績效管理工作全面推進,再次邁上新臺階。
一是組織績效自評。進一步加大績效自評的工作力度,實現績效自評覆蓋全部市直單位。
二是開展重點評價。2016年,從預算編制與執行、資金分配與使用、資金監督與管理及財務會計信息、項目組織管理、財經制度執行、項目績效完成等方面,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法,對全市2015年實施的74個項目(含整體評價)實施了重點績效評價。涉及部門單位71家,資金142.6億元,比上年增長125%。評價范圍覆蓋市本級工業、農業、科技、商貿、水利、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公共安全、城市管理、園林維護、社會保障、節能環保、創業富民等重點支出領域和民生領域。經過綜合考評,74個項目評為“優”等的項目20個,占27%;評為“良”等的項目45個,占60.8%;評為“中”等的項目9個,占12.2%。
三是開展政策評價。不斷拓展績效評價內容,將績效評價重點由項目支出部門整體支出拓展到政策等方面,2016年,對長沙市園林政策和人才引進政策2個政策開展了績效評價。
四是強化結果應用。抓好財政績效評價和政府績效考核的有機結合,2016年47家單位的績效評價結果進入了政府績效考核范圍,比上年增加了8家,指標分值4分~8分之間。抓好績效評價和預算編制的有機結合,根據2016年績效評價結果,對2017年部分專項資金額度進行動態調整,調整金額約3.4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