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實施“針對性”產業政策。抓好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等政策落實,支持返鄉下鄉人員創新創業,增創發展新動力;實施“點對點”扶持,統籌財政補助、基金投入等,支持歌爾、福田、盛瑞傳動等加快發展,培育帶動全市發展重大項目;強化考核引導,統籌政策資源,提升企事業總部引進層次;實施支持重點領域消費政策,挖掘消費潛力,發揮消費引領作用。
二是做大做強產業平臺。壯大政府引導基金,創新運作模式,撬動金融、社會資本累計投入450億元以上;完成再擔保公司增資擴股,組建再擔保集團,力爭擔保額、擔保戶數翻一番;強化資產管理公司運作,收購處置不良資產,防范區域金融風險。
三是優化發展環境。落實稅費優惠,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營造區域最優稅費環境;研究實施發展激勵政策,對簡政放權、“三去一降一補”等成效顯著縣市區給予激勵性支持,推動干事創業。創新運作模式,推進基金小鎮建設,打造金融洼地,改善金融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