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嚴把信息發布關,確保信息公開公平。根據采購項目的實際,嚴格審查資質條件的設置,采購法及相關政策規定應公開的信息必須公開,所有采購信息必須通過“湛江政府采購網”發布;
二是嚴把資格審查關,預防圍標現象。對投標人的報名資格實行“兩審”制。即:報名時,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進行初審;評標前,評委專家對投標人資格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后再對投標文件的技術和商務部分進行評審;
三是嚴把評審專家關,確保評標質量。利用與市政府同城的有利條件,依托湛江市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開展評標活動,確保了評標質量;
四是嚴把采購方式關,防止暗箱操作。對于達到公開招標而變更采購方式和實行單一來源的采購項目,做到“三審一公示”;
五是嚴把采購現場關,防止“外因”干擾。對重大項目采購會邀請公證處、審計、政府采購監督員等有關部門參加現場監督。采購現場必須有錄音、錄像設備,現場電子影像資料同其他采購資料一并作為采購檔案留存,做到“人過留名、雁過留聲”;
六是嚴把合同簽訂關,防止“偷梁換柱”。對備案合同中規定的貨物品牌、數量、規格、供貨期限、貨款支付方式、服務條款等嚴格審核,確保招投標文件與采購合同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