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授權支付資金的監督有待加強、國庫集中支付的程序有待優化、信息系統建設不完善以及政府采購中存在的問題,瑞金市采取五項措施,改進國庫集中支付工作。
進一步推進和細化預算編制改革。財政資金不再區分預算內外。即將所有的財政資金都納入預算,從而使國庫收支真實反映所有的財政收支狀況,并使所有的財政收支都納入國庫的管理和監督范圍。改變預算年度的歷年制為跨年制。探索實行跨年制,使預算草案在預算執行前就得以通過,全年的預算都有法律依據。細化預算科目,深化部門預算改革。從功能上、性質上進行預算科目規范分類,建立多級預算體系,每項支出都有相應的科目,并在一套科目中反映。
加強財政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有效地防范和控制財政資金支付風險。進一步從制度設計、機制運行、動態監控等方面著手建立健全監督管理體系,加大對財政資金使用的監控力度。一是積極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在建立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的基礎上,財政支出按照規范的支付方式和程序,直接支付到供應商和最終用款單位。二是創新監管方式,在新的財政資金運行基礎上,開發應用集實時監控、智能預警、監控分析、綜合查詢等多功能于一體的國庫動態監控系統,建立對預算單位資金支付的事前監督機制。通過動態監控系統實現實時監控,發現問題和疑點,及時核實和糾正,保證每一筆財政資金使用符合預算規定的用途,有效防止預算單位、代理銀行違規向其他賬戶劃轉資金等行為。
加快電子化建設和完善國庫集中支付軟件。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通過建立財、稅、庫橫向聯網,實現財政、稅務、國庫之間的信息共享。一是建立完善國庫資金銀行支付清算系統參與同城清算,做到實時清算。二是建立財、稅、庫橫向聯網,實現財政、稅務、國庫之間的信息共享。督促軟件公司盡快完善國庫集中支付軟件,增強系統的穩定性,杜絕一些異常情況的發生。三是把對國庫集中支付系統新的業務需求和修改意見提交軟件公司進行修改、完善,使之更加適應市財政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需要。
全面推行政府采購制度。采取先易后難的步驟,先將大型設備、計算機、小汽車、復印機等納入政府目錄;然后將修繕費等提供勞務的項目納入政府采購目錄;再將預算單位日常消耗品納入采購目錄。有計劃地不斷完善和擴大范圍,直至將政府采購的物品和勞務全部納入采購目錄。
建立科學合理的監督控制體系,為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順利實施提供機制保障。財政、國庫、審計、代理銀行及預算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對財政資金支付的過程和結果進行監督。財政部門建立預算單位分月用款計劃制度,加強對財政資金使用的監督,同時建立完善對國庫支付執行機構的內部監督制約制度;人行國庫部門嚴格履行央行對商業銀行的監管職責,強化對代理銀行的資信、資金清算業務的監督;審計部門進一步加強對預算執行情況的年度審計檢查,促進政府部門和其他預算執行部門依法履行職責。通過建立和完善科學合理的監督控制體系,確保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