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市財政設立50億元的工業產業基金。在整合現有涉工專項資金基礎上,每年安排1億元工業轉型發展引導資金,產業發展、企業融資、創新創優等進行獎勵和補助。
激勵產業發展。一是推動產業鏈發展。鼓勵龍頭企業設立配套園區,對企業年銷售收入在10億元以上、聚集5戶以上獨立法人企業的專業化先進制造業園區,由財政按園區內企業實繳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增量的30%,對龍頭企業給予獎勵,用于支持園區建設和發展。對年銷售收入超5億元的龍頭企業,每增加1戶與其發生開票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上的市內配套企業,由財政獎勵龍頭企業10萬元,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二是促進園區專業化發展。園區上繳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以上一年度為基數,超收部分全額獎勵園區,用于支持園區內基礎設施建設。市推進創新創業園區“623”工程80%的獎補資金用于支持專業園區項目。三是培育新興產業。對新落戶的國家、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領軍企業,市工業產業基金可按項目注冊資本金的5-10%投資參股;其終端產品優先列入政府采購目錄;市內工業企業采購其產品且年采購額500萬元以上的,由財政按采購額的2%予以補助,單個企業補助不超過50萬元。對獲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及獎勵的項目,由財政給予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級“兩化融合”示范企業,由財政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10萬元。
鼓勵企業做大做強。一是加大企業幫扶力度。加快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市財政每年安排200萬元,對平臺的建設和服務項目給予補助。二是促進企業兼并重組。對重組成功且實現正常生產經管的工業企業,按被兼并企業的資產總額,由財政給予一定獎勵:被兼并企業的資產總額在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獎勵100萬元;被兼并企業的資產總額在1億元以上的,每增加1億元,獎勵100萬元,最高不超過300萬元。企業兼并重組辦理相關手續涉及的稅費地方留成部分,由財政全額補貼企業用于技術改造。支持工業企業股改,鼓勵企業上市融資、股權融資,在省人民政府給予獎勵的基礎上,受益財政給予等額獎勵。三是鼓勵企業納稅大戶。對年度納稅額首次過500萬元、1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企業,由財政分別獎勵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對年上繳稅金在500萬元以下且稅收實現增長的企業,年終在全市按上繳稅收數額進行排名,由財政予以1-5名10萬元、6-10名8萬元、1l-20名5萬元的獎勵。對年度納稅額在100萬元以下、畝均稅收達到10萬元、15萬元、20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由財政按其繳納土地使用稅的50%、70%和90%分別給予獎勵。對當年首次進入規模工業統計籠子的工業企業由受益財政一次性獎勵3萬元。
獎勵人才引進和技術創新。企業引進國家級產業領軍人才的,每引進l人由財政獎勵企業20萬元;引進省市級產業領軍人才的,每引進1人由財政獎勵企業10萬元;引進科技研發團隊的,由財政獎勵企業30萬元。對企業新設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和研究生工作站的,由財政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的啟動資金補助。同時,對企業自主研發的發明專利由財政每項獎勵10萬元;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和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由財政每戶獎勵l0萬元;對新獲得“中國地名商標”“湖南名牌產品”“湖南省著名商標”的工業企業,由財政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10萬元;對新注冊地理標志商標的工業企業,由財政每件獎勵10萬元;對獲得“中國質量獎”“省長質量獎”“市長質量獎”的企業,由財政按相關政策分別予以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