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確目標,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制定并下發了《財政局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標責任制分解表》,將領導干部和各股室、所屬各單位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應擔負的責任細化量化,把工作任務落實到每個股室,落實到每一位干部,為強化反腐倡廉各項措施提供了保障。
二是注重實效,筑牢思想作風防線。在堅持正面教育的同時,進行警示教育。組織干部觀看了警示教育主題片,及時組織干部職工對腐敗案件進行認真討論,分析總結,引以為戒,引導干部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構建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線。
三是扣住關鍵,突出抓好班子廉政建設。“對于重大問題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決策和大額資金使用上按照規定程序,提交局務會集體討論決定,充分發揚民主,保持了廉潔的黨內風氣;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嚴格日常管理。對財務、公車、接待問題項目資金審批、分配等涉財事項均重新制定的管理辦法和操作程序,集中統一管理機關財務,全局所有開支由分管財務的副局長一支筆審批,避免支出隨意現象的發生。
四是認真履職,扎實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深入推進“小金庫”專項治理,逐步健全完善“小金庫”治理長效機制;深化了工程建設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的專項治理,嚴格控制黨政機關公用經費支出,制止奢侈浪費,實現了三公經費只減不增的目標。扎實開展了對各項涉農資金、保障性住房、扶貧救災、社會保障、教育、醫療衛生等民生資金的24項專項檢查,并逐一督促整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