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陽泉市財政局積極貫徹落實中央和山西省有關困難企業減負的各項政策、方針,做好困難企業“加減法”,逐步改善困難企業發展難題。
一是落實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繳費政策。凡參加陽泉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用人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降低至19%;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1.5%降至1%。
二是繼續在困難企業中實施社保“五緩”“三補貼”優惠政策。經認定的困難企業,可申請緩繳2016年五項社會保險費。同時,積極發揮失業保險基金功能,對困難企業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和在崗職工培訓發放補貼。
三是進一步落實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工作。依法參加失業保險,足額繳納了失業保險費并采取了有效措施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就業崗位的企業,可按企業及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主要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2016年陽泉市財政局安排企業穩定崗位補貼資金857.87萬元,涉及46家企業。
四是安排困難企業社會保險補助資金。作為“社會穩壓器”,社會保險對困難企業及企業職工的意義更加重要。2016年陽泉市財政局安排困難企業社會保險補助資金6215.77萬元,用于補助困難企業及企業職工繳納養老、醫療、工傷等保險,極大地穩定了困難企業和企業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