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政策落實中存在的問題,武漢市財政局切實推進運用大數據開展惠民政策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建立健全農業支持保護補貼突出問題整改長效機制。
一、健全農業支持保護補貼工作機制
一是完善制度體系,嚴格依法依規行政。嚴格執行市財政局督辦事項辦理工作規定、內部控制基本制度,從制度管理層面,保障農業支持保護補貼工作的規范化。
二是強化履職盡責,嚴格執行省制定的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政策。依據省制定的最新農業支持保護補貼實施意見,將省安排的蔡甸區等4個新城區的補貼資金轉撥至區財政;按照市直各區確定的耕地補貼面積,對省安排的市直補貼資金進行分配后轉撥至市直各區財政。同時,督促各區上報《農民補貼網絡信息系統》有關數據,做好農業支持保護補貼信息公開。
三是加強部門協調,加大補貼政策執行力度。加強與市農委等職能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形成部門合力,加大我市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政策執行力度。采用專項檢查、臨時抽查、交叉檢查、部門聯合檢查等多種方式,加強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政策落實監管。
二、建立農業支持保護補貼工作突出問題整改機制
堅持依法高效,創新機制的原則,建立健全問題發現、問題處理、崗位責任和追責問責四個方面的長效機制,打造從問題發現到追責問責的完整通道,切實解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政策落實過程中補貼資金發放和管理中問題發現難、報告難、處理難和追責問責難落實的突出問題。
三、建立健全農業支持保護補貼問題發現和處理機制
一是建立健全快速發現問題工作機制。通過建立健全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審計監督、紀檢監察監督等快速發現問題的工作機制,拓寬問題發現渠道,做到及時發現問題。
二是及時準確研判問題并高效予以處置。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匯總、篩選、甄別、歸類,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實行問題處理督辦制度、分類協調制度,建立突發問題處理機制,提高問題處理效率。
三是建立問題處理結果回告制度。對上級轉辦、領導交辦、各級審計機關、市人大、市政協、市紀檢監察等監督機關所提出和反映的農業支持保護補貼問題,限期予以回復;對于投訴舉報、群眾來信、財政監督員等反映的農業支持保護補貼問題,按規定時間處置并及時回告。
四、建立健全農業支持保護補貼突出問題追責問責機制
對照《湖北省行政問責辦法》(省政府令386號)規定和《湖北省強農惠農資金使用管理責任追究暫行辦法》(鄂辦文〔2011〕69號)規定的8種問責情形,確定農業支持保護補貼突出問題問責事項。對違規資金依據《湖北省強農惠農資金使用管理責任追究暫行辦法》(鄂辦文〔2011〕69號)和上級財政部門有關規定予以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