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是國家建立的保障經濟困難公民和特殊案件當事人獲得必要的法律咨詢、代理、刑事辯護等無償法律服務,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也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近年來,廣州市財政大力支持本市法律援助工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是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堅實財力支持。市財政每年將法律援助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在市司法局部門預算安排法律援助(含農民工法律援助)經費,從2012年的180萬元增至2016年的580萬元,五年共安排法律援助(含農民工法律援助)經費2560萬元。
二是會同市司法局重新確定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為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實施意見》和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精神,市財政局會同市司法局制定相關方案,并經市政府同意,決定重新確定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按市企業職工現行月最低工資標準確定,并隨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而調整。這將進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門檻,使法律援助覆蓋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體,惠及更多困難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