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投資規模重“加法”。做“大”財政資金杠桿,突出規模效應。積極籌措和整合資金,進一步加大對縣域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單個企業、單個項目的獎勵和補貼力度,增加投資的規模,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積極支持產業發展。
二是低效獎補重“減法”。組織專業隊伍對奉節縣用于獎補政策的專項資金進行全面清理,對作用不明顯、效益不高、政策到期、低效分散和設立重復的獎補政策和項目逐項做“減法”。進一步減少獎補范圍,解決資金投入“撒胡椒面”的問題。
三是產業引導重“乘法”。加快發展政府股權引導基金,促進合作銀行和社會資本放大匹配,擴大領域,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和多級放大功能,實現乘數效應。鼓勵創新,大膽改革用于創新以及創新產業上的基金,充分發揮基金對產業發展的“乘法”作用。
四是資金籌集重“除法”。對于扶貧、安全、民生以及重大改革試驗、重大項目等領域,在資金的籌措分配上,盡力避免部門“單兵作戰”的做法,增加資金來源渠道,將各個渠道的資金集中起來,形成合力,統籌使用,壯大“分子”做“除法”,確保在民生問題和重大問題上資金充足、及時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