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河北省物價局獲悉,根據現行國內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自2016年10月19日24時起,河北省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和批發價格每噸分別為355元和340元。成品油生產經營企業供漁業、林業、農墾用汽、柴油供應價格分別為每噸6775元和5880元。普通柴油(標準品)供應價格按照車用柴油(標準品)價格每噸扣減530元執行。乙醇汽油價格政策按同標號汽油(Ⅴ)價格政策執行。按照新價格,我省92號汽油由原來的每升5.91元調至6.20元;95號汽油由原來的每升6.25元調至6.55元;0號柴油由原來的每升5.51元調至5.80元。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發改電10號文件規定,98號汽油價格由成品油生產經營企業根據市場情況自主制定具體價格。
根據省物價局、交通運輸廳《關于實行道路客運價格與成品油價格聯動機制的通知》規定,我省道路客運燃油附加費仍為0.006元/人公里。其他相關價格政策按《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