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門預算的“一上”預算審核內容不斷豐富,充分體現了財預〔2016〕38號文件“進一步將專員辦業務嵌入預算管理工作做深做實”的要求。浙江專員辦在總結上年審核經驗的基礎上,嚴格按照統一、規范、有序、高效的要求開展部門預算審核工作,審核并調整編制內實有人數、新增在職人員、規范津貼補貼標準以及分職級人員等大量基礎數據,作出退回調整項目,核減新增車輛、租用房屋、新增設備等建議,并為預算執行監管和決算審核明確了重點方向,促進部門預算審核工作向縱深推進。
一是預算監管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
以部門預算監管平臺為依托,通過定期開展預算執行進度監控,準確識別并核實執行進度的異常情況,督促預算單位糾正執行偏差,服務預算審核和績效管理。第一時間召開中央在浙預算單位分管領導和財務部門負責人編審工作會議,及時傳達財政部2017年中央部門預算編制工作動員會精神,明確預算編審工作要點,提出具體編審要求。提前組織預審,梳理審核對象清單,整理日常監管信息,及時取得佐證資料,與重點單位進行審前溝通,確保審核結果客觀真實。
二是預算編審標準化進一步推進。
根據編審工作要求,制定了2017年“一上”部門預算審核實施意見,明確審核工作步驟、任務、程序、要求,明確各階段需分頭報送的資料要求,明確今年新增審核注意事項。根據內控要求,就基礎數據、津補貼、項目預算、新增資產4個審核環節分別列明具體審核事項、審核內容、報送資料要求、政策口徑、審核意見,以清單化管理進一步推進編審工作要素標準化,要求各環節審核留痕,做實五級把關,進一步推進編審程序規范化。
三是預算編制科學性進一步提高。
一方面,審核注重基礎數據編報的真實性、準確性。重點關注預算單位是否存在將預計入職人員、地方編制人員、無法證明身份人員、超編人員、編外人員等納入實有人數,夯實預算編制基礎。另一方面,審核注重新增人員、新增資產和項目預算的合理性。重點關注事業單位新增人員是否存在超編或冗余;新增資產是否落實厲行節約要求,與項目支出是否銜接;項目預算對應項目庫是否做實,是否存在重復申報、與基本支出內容交叉、內容不實等問題,為財政部安排經費預算提供參考。
四是預算監管覆蓋面進一步拓展。
2017年“一上”預算拓展了審核內容,審核要求也進一步明確,在廣度和深度上均有拓展,做深做實邁出堅實步伐。一方面,通過審核,進一步豐富了預算單位基礎信息庫內容。比較全面地掌握了中央在浙各級行政參公單位規范津貼補貼的標準,摸清了預算單位車輛、房屋、設備等資產存量規模和人均占比水平等。另一方面,審核觸及預算單位的非財務部門,促進了其人事部門、業務部門以及資產管理和使用部門與財務部門之間的銜接,促使預算單位切實負起預算編制的主體責任。
五是預算執行監管重點進一步突出。
預算、執行、決算構成預算管理的閉環,各個環節相互反映與促進。通過預算審核,確定了預算執行環節監管的重點,將樓繼偉部長關于抓預算執行管理的指示落實到位。從收入預算看,推進全口徑綜合預算管理,確保各預算單位將各項收入完整列入部門預算。從支出預算看,對項目支出,將審核發現的有問題項目、支出規模較大、執行進度偏慢以及新增項目作為重點,結合授權支付監控開展動態監控。對基本支出,關注規范津貼補貼的實際執行情況以及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格“三公”經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