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慶市財政局、市農委聯合印發《關于實施2016年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試點項目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亮出“松綁+激勵”“補助+貼息”系列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舉措,下放項目和資金管理權限,以激發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活力。
《指導意見》立足國家交給重慶的試點任務,設定了“四個一”的目標,即培育一批融合發展新主體、謀劃一批融合發展新模式、創新一套利益聯結新機制、豐富一批融合發展新經驗,探索出在全國可借鑒推廣的產業融合發展經驗和政策制度。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的定義,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基本內涵,是用工業理念發展農業,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完善利益聯結機制為核心,以制度、技術和商業模式創新為動力,以新型城鎮化為依托,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構建農業與二三產業交叉融合的現代產業體系,形成城鄉一體化的農村發展新格局,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繁榮。
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新題應有新解法。“松綁”是這份意見的一大看點,市級簡政放權,資金切塊下達,由區縣通過公開競爭立項,自主確定支持的環節、項目和方式。普通的單個農戶難以在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中發揮主導作用,必須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當作“開路先鋒”加以培育。《指導意見》明確提出,重點支持休閑農業業主、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經營大戶、家庭農場等融合型經營主體,以及將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作為重點的現代農業園區建設單位、村社,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單位等,并且項目業主單位近些年沒有財政資金、金融信貸、農產品質量安全等方面的違法違紀問題。
一花獨放不是春,百花齊放春滿園。重慶市財政、農業部門注重協調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普通農戶的關系,突出農民的參與和利益共享,建立農民在農村產業融合發展中的利益共享機制和實現機制,通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揮引領作用,帶動更多的普通農戶積極參與,分享融合發展的成果,最終增收致富。
《指導意見》要求大力實施財政補助資金股權化改革,先建后補到企業的資金,50%以上由涉及土地流轉的農民和集體經濟組織持股;補助到農民合作社的資金,60%以上由成員持股。不得將補助資金用于農民不參與利潤分配、未形成利益聯結機制的項目。
從財政資金支持的具體方式看:一是先建后補,支持對象是現代農業示范園區、休閑農業示范村(點)基礎設施建設和新型經營主體培育等產業融合類項目,單個項目補助額度不高于項目總投入的50%。二是貸款貼息,支持對象是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合作社等農村產業融合型新型經營主體的設施設備改造、品牌打造、技術更新、冷鏈物流、市場開拓、電子商務等項目,單個項目貼息額度不高于貸款利息總額的50%。對同一項目,不得同時給予先建后補和貸款貼息兩項政策。
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必須做好“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大文章。重慶市財政與市農業擔保公司建立了1億元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專項風險保證金,作為撬動社會金融資金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實施試點項目的全程融資風險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