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江永縣把金融產業扶貧作為推進精準扶貧的重要切入點,從五個方面強化金融產業扶貧工作,著力解決貧困戶發展產業資金短缺問題。截至9月底,全縣共發放小額扶貧貸款1.07億元,受惠貧困戶2000多戶。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縣金融產業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和金融產業扶貧服務中心,由三位縣級領導擔任正副組長,縣財政局、縣扶貧辦、縣農商銀行、縣扶貧開發公司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縣扶貧辦,鄉、村兩級亦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及工作機構。各級金融產業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機構,圍繞“創新扶貧工作,科學確定規劃,明確發展目標,加強監督考核”的目標開展工作,各負其責。
二、強化模式創新。根據農村貧困戶個人實際情況,金融扶貧實行“小額信用貸款”和“分貸統用統還”兩種模式。“小額信用貸款”主要面向有勞動能力并參與產業扶貧開發或自主選擇了較好的小型農業生產經營項目的建檔立卡貧困農戶,經評授信小組確定后可獲得1-5萬元的貸款,由貧困戶自主經營、自主還貸、自負盈虧。“分貸統用統還”主要面向無勞動能力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由縣農商行、縣扶貧辦、貧困農戶、鄉鎮、扶貧經濟組織簽訂五方協議,以貧困戶名義每戶到縣農商行貸款4萬元,縣農商行將貧困戶貸款直接打入扶貧經濟組織,縣扶貧辦按基準利率貼息三年,三年內扶貧經濟組織每年原則上按照信貸資金的10%固定收益扶持貧困群眾,簽約當天兌現第一年收益的50%,以后每半年支付收益一次,到第三年期限,由扶貧經濟組織將本金還給縣農商行。
三、強化風險保障。縣財政局、縣扶貧辦、省扶貧辦共同出資600萬元作為風險補償金存入縣農商行,同時,由縣財政根據縣小額信貸發放總量安排貼息資金,縣農商行原則上要保證完成20%以上的個人小額信貸任務并按基準利率發放貸款,減少貧困農戶貸款成本。
四、強化信用獎懲。建立風險補償的激勵和退出機制。由縣財政按產業扶貧貸款投放量1%的標準安排獎勵資金,獎勵資金的50%當年兌現,當貸款放款收回率完成任務時兌現剩余的獎勵資金,縣金融產業扶貧領導小組根據縣農商行貸款業務開展情況,將獎勵資金按照4:3:2:1的比例分別獎勵給村級金融扶貧服務站、鄉鎮扶貧工作站、縣農商行、縣扶貧辦。
五、強化績效考核。縣政府將鄉鎮參與金融產業扶貧工作納入年度績效考核,對年度扶貧小額貸款投放前三名,且到期貸款收回率在98%以上的鄉鎮、村以及具體經辦人給予獎勵,對年度扶貧小額貸款投放未達到90%或者到期貸款收回率低于95%的鄉鎮、村予以通報批評,并取消單位、個人年終獎勵資格,同時追究鄉鎮、村主要責任人的責任。